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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将启用民营路苏东路路口等1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
1、民营路苏东路路口(由南向北方向);
2、民营路苏东路路口(由北向南方向);
3、民营路苏东路路口(由西向东方向);
4、民营路苏东路路口(由东向西方向);
5、苏沙路3公里950米水口镇路口(由北向南方向);
6、苏沙路3公里950米水口镇路口(由南向北方向);
7、苏沙路3公里950米水口镇路口(由东向西方向);
8、苏沙路5公里500米水口工业园区振兴大道路口(由南向北方向);
9、苏沙路5公里500米水口工业园区振兴大道路口(由北向南方向);
10、苏沙路5公里500米水口工业园区振兴大道路口(由西向东方向);
11、民营路271号;
12、苏东路251号。
二、启用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试运行期满设备运行正常后转入常态运行。2023年10月1日起,监控数据将正式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三、设备功能
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3年8月28日
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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