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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速看!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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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6: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乐山
电动三(四)轮车以小巧灵活、价格低廉等特点,成为不少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出行、载货的首选。但是,电动三(四)轮车普遍存在安全系数低、无安全防护设备、交通风险隐患较大,甚至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法购买保险等缺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带来惨痛代价。



2023年8月9日,周某某(男,74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峨眉山市小转盘往彭桥方向行驶。05时42分许,当该车行驶至金顶南路与秀湖大道交叉路口时,与从天下名山经秀湖大道往峨眉火车站方向行驶的由谢某某驾驶的渝AQ***7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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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周某某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经设有灯控信号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谢某某夜间雨天驾驶机动车,行经设有灯控信号交叉路口路段时,对路口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足,且未降低车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023年8月21日,马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董某某,从乐山市夹江县马村镇带河村1社方向往水库村2社方向行驶。12时许,当该车行驶至带河村6社交叉路口处时,与从S103线复线方向往夹江县马村镇场镇方向行驶的由李某某驾驶的川L2***0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马某、董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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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马某无证驾驶三轮车行经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况,且未让右侧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某行经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严守交通法规
严防交通事故
才是平安出行的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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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7:5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这个还是太危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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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7: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还是太危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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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大家注意安全第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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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4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乐山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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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5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乐山
电动三轮车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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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5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乐山
电动三轮车出事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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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5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乐山
骑三轮车的好多就这样一点不注重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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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20:1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确实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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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20:1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还是要小心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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