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犍为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向女士投诉,反映其在犍为县玉津镇某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后,身体出现恶心、呕吐等异常现象,要求商家退款,与商家协商不成,故投诉到犍为县消委会请求帮助。
接到向女士投诉后,犍为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会同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事的犍为县玉津镇某美容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向女士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经核查,向女士反映情况属实。
消费者向女士于今年3月开始,在该美容院预付30000元办理会员卡,购买美容产品并接受美容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精油推背、基础护理。每次接受服务后的第三天,向女士就会感到胃部不适,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向女士到医院就诊做了全面检查,身体本身无恙,在医生的建议下停止接受美容服务后,就没有再出现上述胃部不适情况,故向女士认为是在该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后产生的不良反应。
随后,向女士与美容院协商,提出不再接受该美容服务,要求全额退款,但该美容院认为自己美容产品进货来源合法,产品合格且能够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表示不能退款,只能更换价值相同的其他项目消费。
鉴于该美容院向消费者提供的美容产品质量合格,消费者身体可能存在个体差异,从而导致接受美容服务后出现胃部不适的实际情况,犍为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美容院退还投诉人向女士21058元,投诉人向女士退还在该美容院购买的未消费剩余的美容产品。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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