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抖音发布了一条“感谢乐山人民给我上一课,300一条的糖醋鱼”视频,里面称其在高速路乐山大佛出口下高速后,进入一家餐饮店午餐,点了一条糖醋鱼,而这条鱼只有图片没有标价、全程杀鱼称鱼也没叫我们、吃完结账才说80一斤,共计3.8斤。
获知网友反映后,市中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调查。因该网友未标注具体店名店招,也无相关支付记录,为核实情况,执法人员对该网友表述的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摸排,确定该视频发布者提及的糖醋鱼是由乐山市市中区鱼香源餐馆(君海豆腐鱼庄)所售。
现场检查显示:该店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店内有2名员工。该店有菜单,菜单上对店内提供的菜品均进行了明码标价,包括该网友反映的糖醋鱼,餐厅墙壁挂有特色菜品照片,照片下方张贴A4纸一张,A4纸上写有:图片仅供参考等字样。对该店使用的称重秤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经调查,2023年8月31日,视频发布者一行共计4人到乐山市市中区鱼香源餐馆就餐,入座以后服务员将菜单提供给当事人,当事人点了一份钵钵鸡、一份糖醋脆皮鱼。
乐山市市中区鱼香源餐馆负责人提供了当日收费手写账单和菜单,钵钵鸡计价68元;糖醋鱼2.8斤计价224元;4人餐具、米饭计价12元;合计应收304元,实收240元整。
餐饮店负责人表示,由于视频发布者提出质疑,称点餐时并未看菜单只是看墙面图片进行点餐,并且称鱼时并未通知前往看秤,鱼的重量和价格未事先告知,经双方沟通协商,商家微信收款240元整。执法人员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该网友对调查情况表示认可。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主再次强调诚信规范经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日前,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佛市场监管所召集景区内餐饮经营户再次开展了培训,对餐饮店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做出要求,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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