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文巩卫”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连日来,乐山市广场管理处在乐山广场、阳光广场、沫若广场、旅游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行动,通过设置宣传牌、现场劝导等方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
宣传劝导现场
“你好,遛狗请牵好狗绳,狗粪便要及时清理。”“按照规定,大型犬不能进入公园、广场,请带狗狗离开。”10月23日晚,乐山市广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乐山广场巡查时发现,一些市民携带犬只在广场上散步、玩耍,有的犬只没拴绳,处于散放状态,有的市民遛的是大型犬,工作人员上前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倡导文明养犬。
乐山广场管理处设立的宣传牌
据乐山市广场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曹雄介绍,近期,该管理处针对文明养犬,在辖区乐山广场、阳光广场、沫若广场、旅游广场设立了多个宣传牌,宣传内容包括“禁止携带大型犬只进入公园、广场”“遛狗牵狗绳,爱狗清狗便”“爱护环境卫生,请勿进入草坪遛狗”等,并在遛狗高峰时段现场向养犬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养犬人纷纷表示配合。
据介绍,根据《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采取系犬绳等措施,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二米。及时**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乐山市广场管理处将持续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制止广场上各种违规、不文明遛狗行为,守护广场环境。
来源:乐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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