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城管局柏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企业未办理开挖手续擅自开挖人行道,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开挖路面已恢复原状。
7月26日,该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乐山中心城区龙游路东段352号至526号时,发现人行道被挖开,长度约100米。经调查,为铺设电缆,某公司未办理开挖手续擅自开挖人行道。执法人员立即叫停,并要求施工方限期办理相关开挖手续,待手续补齐后方可继续施工。在后续监管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逾期未整改,且未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办理开挖手续擅自开挖人行道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该企业罚款12000的行政处罚。截至9月6日,该企业已将开挖路面恢复原状,并按期缴纳了罚款。
据乐山市城管局柏杨执法大队中队长廖伟介绍,因施工挖掘城市道路,需要携带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相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审批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城市道路。取得手续后,施工单位需规范文明施工,设置喷淋设施,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分类,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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