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四川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3〕8号),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经申报、评审、考察等相关程序,确定15个四川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试点工作时间为2023年-2025年,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本地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突出特色,探索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力争通过3年建设周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四川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