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中区范围内市场主体办理地址变更等登记事项的通知
市中区辖区相关市场主体:
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镇(街道)对市场主体进行了走访摸排,部分市场主体存在登记地址不符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请相关市场主体在10日内到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地址变更等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启动调查程序。
一、地址变更等登记事项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手机端下载“营商通”APP办理;电脑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
(二)线下办理
二、线下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办事大厅地址:太白路1169号市中区政务中心2楼(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业务咨询电话:0833-2420825
(二)乐山农商银行翰林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翰林路827、829、831、833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2420519
(三)招商银行乐山分行审批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774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2343569
(四)中国银行市中区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16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2151596。(五)建设银行城北支行审批分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2号,业务咨询电话:0833-2135576。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22日 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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