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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湾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1月10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启用时间
2024年1月10日。
◆ 位置及抓拍功能
(一)启用7套闯红灯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为:
1.沙湾区金广路红绿灯路口(金广路154号);
2.沙湾区龚电红绿灯路口(沫若大道中段 656号);
3.沙湾区阳光城红绿灯路口(铜河路北段127号);
4.国道348线乐沙大道1790公里(费槽村)红绿灯路口;
5.国道348线乐沙大道1783公里红绿灯路口;
6.沙湾区沫若大道北段(迎宾大道)红绿灯路口(新农街8号);
7.苏沙路西南不锈钢市场红绿灯路口(省道430线14 公里)。
◆ 启用2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为:
1.沙湾区金广路(金广路156号);
2.沙湾区沫若文化广场(铜河路南段与德胜大道交叉路口北60米)。
◆ 启用2套卡口设备
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为:
1.国道348线乐沙大道1783公里100米处;
2.国道348线乐沙大道1783公里200米处。
来源:无限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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